北京废止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排放地方标准全面执行国标
2017.12.28
来源:宇通环卫
从北京市环保局网站获悉,北京市地方标准《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11/ 502-2008)已被废止,北京市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排放控制执行国家标准《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》(GB 18484-2014)。
公告全文如下:
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 废止《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 地方排放标准的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相关规定,经市政府批准,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废止北京市地方标准《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11/ 502-2008)。本市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排放控制执行国家标准《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》(GB 18484-2014)。
2014年7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已经环评审批的项目,排放标准按照《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》(GB 18484-2014)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从严执行。
特此公告。
北京市环境保护局
2017年12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