动力电池维护使用与保养细则

2019.06.05 来源:宇通环卫

  1.车辆的电源系统充电使用模式:当电源系统的荷电状态即SOC低于12%时,需及时给车辆充电, 按照充电规程进行.

  2.当电源系统正负极柱端无高压输出,及单体电池温度、电压数据等未上传至仪表或智能显示屏时,请通知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诊断,切勿擅自打开电池箱及电池管理系统主控制器BMU。

  3.车辆长时间停放时,应保证仪表显示的电池电量(SOC)在30%~50%的状态. 电池长时间放置存在微小自放电问题,放置时间与环境温度、湿度有关,一般3-6个月需要进行充电。在长时间放置过程中如果发现SOC低于12%需要马上充电,以防电池过放。另外电池搁置环境条件要通风、干燥、不受阳光直晒、不受雨淋、远离热源,同时还应避免尖锐物体的撞击和挤压。

  4.车辆每运行1-2个月,需检查电池箱体之间连接的高压电缆有无擦伤、破损和金属外漏,电池箱上各种紧固件螺栓、螺帽连接是否松动,重点检查箱体后部固定高压正负极柱端的螺帽是否有松动),各连接及定位和锁止机构是否正常,如发现故障应立即排除,发现箱体与托架的连接、定位和锁止机构出现异常,请与供应商联系,切勿擅自打开电池箱体。

  5.车辆每运行1-2个月,需检查电池托架与车身连接的固定螺栓是否有松动,配套绝缘胶木套筒及垫圈是否完好,绝缘状态是否完好;电池箱体两侧面的通风口要畅通、无灰尘沉积,如有异常,请及时维护。

  6.定期检查电池箱的DC+、DC-、PE对电池箱壳体之间的绝缘电阻:DC1000V时,绝缘电阻≥50MΩ;低压连接器对电池箱壳体之间的绝缘电阻:DC500V时,绝缘电阻≥50MΩ;如有异常,及时和供应商联系。

  7.当电池长期不使用时,建议每三个月左右进行一次补充电维护,用充电设备对电池以80A(约1/3C3)电流充电1~2h即可。

  注意!

  动力电源系统在行车使用时,若有单体电池电压低于3.0V以下,请及时返回充电站进行充电,避免对单体电池造成过放电。

  动力电源系统在行车使用时,若有单体电池温度超过55℃时,请停止使用,等待降温或采取风扇等措施进行冷却,待温度降至45℃左右后,再进行使用。

  严禁在未采取绝缘防护措施时用双手同时触摸电池箱的正负极柱。

  严禁擅自拆装电池系统总成中任一组成部件。

  严禁对电池进行过放电、过充电。

  充电时严禁用其他物品覆盖在电池箱上,避免充电时产生的热量积累。

  严禁用金属或导线同时接触电池箱的正、负极,造成短路。

  严禁将电池箱作为承重台使用。

  严禁在电池舱和电池箱体周围覆盖任何物品及堵塞通风口。

  在安装、运输和使用过程中不得损坏电池箱上的高低压接插件。

  严禁用水冲洗电池箱体或将电池箱体浸泡在水中。

  严禁将电池箱与火源接触。

  如果道路积水超过30cm,请勿冒险通过,以免浸泡电池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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