铅酸蓄电池的保管

2021.05.20 来源:宇通环卫

  1.蓄电池应保存在干燥、洁净、通风良好,并能防止灰尘、雨、雪、侵入,能避免阳光直射与热源辐射的房间内,室温全日在5-30℃范围。绝对禁止酸性蓄电池与碱性蓄电池同存放在一个房间内。

  2、干荷蓄电池保管期限超过二年后,使用时应按非干荷电池进行补充充电。(干荷蓄电池在保管期内启用时,灌入电解液后,不需进行初充电或只给予少量的补充电即可使用)

  3、蓄电池不得重叠堆放(带包装箱的电池除外)。

  4、对加有电解液的电池应充足电存放,普通开口电池每1个月左右补充电一次,全免电池3个月补充电一次。

  5、普通开口蓄电池电解液密度低于1.18g/cm3(25℃),或单格电压低于1.75V时,应及时补充电;全免蓄电池电压低于12.2V时,或间隔3个月进行一次补充电。

  6、普通开口蓄电池电解液密度低于1.18g/cm3(25℃),或单格电压低于1.75V时,应及时补充电;全免蓄电池电压低于12.2V时,或间隔3个月进行一次补充电。

  7、蓄电池预计中断使用3-6个月时,应采取带电解液封存保管的方法保管。其方法是:

  a.蓄电池在保管前,应排除蓄电池的故障缺陷,按规定进行过量充电,并将电解液密度调整为1.28g/cm3(25℃)。

  b.过量充电结束,待电解液冷却后,拧上排气栓,将蓄电池各部位擦洗干净,在连接条、极柱、提把等金属部位涂上一层凡士林油。

  c.将蓄电池在台架上摆放整齐,不得重叠,盖好盖子。

  8、带电解液封存保管的蓄电池,保管期内应做好以下的维护工作:

  a.经常保持清洁。每隔5-7天擦试一次蓄电池外壳和沥青表面的电解液,及

  时消除硫酸盐结晶,必要时可更换涂在金属部位的凡士林油。

  b.每个月用第二个阶段给蓄电池补充充电一次,若发现蓄电池的端电压低

  于规定时,应立即进行补充充电。充电结束后,电解液密度应保持1.28g/cm3(25℃)。

  c.按照规定进行实际容量检验,检验前将电解液密度调整到正常规定的数值,检查后如果需继续带电解液封存保管,则再按以上方法封存。

  d.无论是补充充电、放电检查、均应将其情况填入履历本。

  e.带电解液封存保管的蓄电池,需要使用的时候,应擦净金属位的凡士林油,按规定进行补充充电,并将电解液密度调到正常规定的数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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